理学院党委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时间:2017/04/19 15:12:00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理学院 曹瑞)4月17日上午,理学院在十五教528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教育部党组于今年2月28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以及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邓白平主持,党委副书记李华主讲,全体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上,李华副书记向与会者讲解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在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以及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并强调,《标准》的出台是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对于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推进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紧接着,李书记带领全体老师学习了教育部新修订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包括七章六十八条,主要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五大方面,是高校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政策依据。李书记从“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自我管理”、“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等五个方面对《规定》进行解读后指出,新《规定》的颁布为高校办学理念的转变指明了方向,进一步规范了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