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6〕49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4〕2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免试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一定创新精神的推免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周喜新
副组长:丁 凯
组 员:刘 辉 彭 昌 余 展 覃晓丽 凌 苇
邓 磊 桂清文 曹 瑞 罗雅岚 周 文
秘 书:杨 欣
二、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汤剑锋
副组长:周 智
组 员:周喜新 蒋红梅 周 南 刘 辉 彭 昌
覃晓丽 凌 苇
秘 书:曹 瑞 杨 欣
三、推荐要求
推荐条件及程序见《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发〔2024〕25号)。另根据2027年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如下方面作调整:
1.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合作的论文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且论文必须于2026年9月1日前见刊(含网络见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四、六级小语种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
3.学生本人或作为合伙人创办企业,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自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之日起合规经营满一年(含)以上,提交能够反映企业实际运营状况的经营性资金流水凭证;或创办企业在大学生创业专板挂牌上市、获投资基金累计实际到位达到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或获得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奖励奖项(参照全国赛)的,列入竞赛加分项目。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湖南农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按要求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含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杨欣老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9月4日-9月5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对照推荐条件,逐一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并审查资格。
(三)专家审核(9月7日-9月8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公示。
(四)审定并公示推荐名单(9月8日—9月10日)。由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出,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
(五)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9月11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
五、其他
(一)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由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二)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农业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6年9月4日